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委托,就拱墅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监控中心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BC-14-71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拱墅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监控中心改造项目 |
1 |
项 |
拱墅区公安分局下属九个派出所视频监控改造,包括55英寸、46英寸等LCD大屏接入系统等供货、安装调试、与平台对接、运行维护、项目验收及技术培训等,详见采购文件。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次监控项目的实施并有良好的业绩及履约记录
3、在杭州地区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点,能为用户提供长期及时的服务(上门服务响应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6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地点: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17日 09:0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辅警二楼会议室(上塘路485号)
七、开标时间:2014年6月17日 09:0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辅警二楼会议室(上塘路485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4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市中信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7331610182600010016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联系人:孙先平
联系电话:0571-87631032,13958017674
传真:0571-87631300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杭州市拱墅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35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