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监控室设备采购及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4C051HT051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监控室设备采购及改造
三、采购预算: 61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监控室设备采购及改造 ,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必须具有关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
4. 供应商如非本项目主要设备(55英寸拼接屏、综合平台<集成编解码、大屏控制一体化>、网络键盘、全频音箱)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或产品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5月19日起至2014年5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5月28日9:30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10房
九、谈判时间: 2014年5月28日9:30
十、谈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10房
十一、本次采购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0.52万元。
十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0-62791525
传真:020-83177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邮编:51003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