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通海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海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和办公用房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
2.2招标编号:YXDD2014-ZB0224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范围:通海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和办公用房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包括以下采购内容内的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在通海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内安装128个视频监控点及其相关线路的排设;建设3个系统管理平台,其中1个主平台、两个副平台;采购项目具体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5工期:60日历天(含设备系统调试期)
2.6项目地点:通海县公安局(通海县行政新区)。
2.7 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110837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经检察机关审核后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投标资格);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要求
2.2.1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2.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三级以上(含三级)等级证;省外企业须在云南省设有分公司(以营业执照为准)或办事机构,在云南省内具有能独立实施本项目的常驻机构和技术人员;
2.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27日(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2:00 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1200.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翌日内寄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需要电子版请自带U盘到招标代理公司拷贝)。
4.3投标单位应于2014年5月27日16:00前(必须到账)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按以下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并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名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玉溪市商业银行红塔支行
账号:1016021000022980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延长线保安大厦附2楼
联系电话:18087708927、0877-6987085 联系人:陈女士。
4.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5月28日14:30时~15:0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5月28日15:00时。
5.3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延长线保安大厦主楼3楼)。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海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人电话:0877-2026917、2026817
传真:0877-2026917、2026817 联 系 人: 彭海静、赵丽霞
日 期: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