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长乐市公安局、长乐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的委托,对下列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RWZFCG-2014-51
2. 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自助取证机、 申请易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长乐市公安局 |
22055599 |
2 |
电视墙 |
1批 |
长乐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
28807296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22日至2014年5月8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5.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0591-87542269 传 真:0591-63301266
公司网址:www.rwzb.cn E-mail: fjrwzb@163.com
6.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合同包2液晶拼接单元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认证且属于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内产品。(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不满足以上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 开标时间:2014年5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建省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账号:100028500520010001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