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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显示屏应用的“光污染”尴尬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4-04-22 作者:pjtime资讯组

    随着LED显示屏应用的普及,LED显示屏“光污染”一次次被提起。当一面面LED电子显示屏闪烁在楼层、人行天桥展示着这个城市的繁荣与发展时,光污染也悄然而生。

    LED显示屏产生光污染的事例并不鲜见,近年来上海、深圳、广州等地也不乏这方面的报道。针对LED显示屏光污染问题,限制播放时间、夜间降低亮度是目前主要的监管措施。

    上海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代表城市,LED显示屏的光污染问题早已被提上议程,2013年6月17日,上海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公共场所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最大可视亮度限值和测量方法》正式发布,对LED显示屏最大可视亮度的限值、使用区域、显示屏面积等作了具体规定。厦门目前的LED显示屏也处在逐年增长的趋势中,可以预见,未来的厦门将会拥有更多的LED显示屏,为LED显示屏使用制定规范标准已经迫在眉睫。

    同时,2013年6月,深圳修订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突出了质量品质导向、低碳绿色导向,便民服务导向和公益导向。增加了公共用地户外广告设置权拍卖,和公益广告发布的内容,在提升深圳户外广告品质、简化审批、为重点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发布应急和预警信息,整治LED电子显示屏的光污染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广州治理“光污染”规定户外LED广告显示屏晚十点半后熄灯并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修订)》明确指出禁止每日22∶30至次日7∶30开启LED广告牌;禁止在朝道路与来车方向成垂直视角的方向设置;不得在国家机关、学校、住宅、名胜风景点等地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标签:室外屏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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