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大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全彩显示屏和大法庭灯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全彩显示屏和大法庭灯具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RCG-131202
三、招 标 人: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四、采购内容:A包:全彩显示屏 1套
B包:大法庭灯具设备 1批(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1、本次采购的控制计算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五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五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两包,但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对两个包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五、A包: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中LED显示屏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3)、大连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有在大连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专业售后服务机构。
B包: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3)、大连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有在大连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专业售后服务机构。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A、B包报名时请分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本地售后服务证明(外地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2014年3月28日至2014年4月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6:00,在华瑞(大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大同街157号1-1706)。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4月18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区 。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4月18日13:3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4月18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室 (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十一、采购人: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瑞(大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林
电 话:0411-83769196
传 真:0411- 83769196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411-8363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