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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改造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4-03-31 作者:pjtime资讯组

    泰州市姜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委托,就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JYZC- 2014014。

    二、项目名称: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改造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特别说明:有关供应商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家数计算:

    如果多家投标人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即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2014年3月28日起在姜堰招标采购网(www.jyszbcg.com)随同本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

    账户名称:泰州市姜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账    号:3212843901201000103884

    开户行名称: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

    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如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如供应商系姜堰区诚信保证金供应商,则按我区《政府采购实行诚信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八、投标确认函提交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4年4月8日下午5:00时00分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泰州市姜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传真号码:0523-88810369。

    本中心有权拒绝传真送达以外的一切送达方式。

    本中心将在确认函传真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在网上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本次采购活动不再进行,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9:0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到泰州市姜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逾期送达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2014年4月18日上午9:00整,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机构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23-88817880,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邮政编码:225500。

    2、采购人: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联系人:范女士,联系电话(传真):052388634122,邮政编码:225500。

    泰州市姜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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