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政府官网正式发布了《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了禁设区和严控区中的建筑物不得利用临街玻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根据该办法要求,不得在国家机关、学校、住宅、名胜风景区等地设置户外广告,同时不能利用建筑物屋顶及城市桥梁、立交桥进行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针对不同区域对户外广告的需求不同,《办法》通过设置3个不同需求等级的区域,对户外广告进行区别化规范。优化区主要指的是商圈,如北京路、天河路等商圈;而严控区是指一般设置路段,有商业需求但不在商圈范围内;禁设区则为居住区。
除了对安装位置的限制,该办法还明确了规定了LED广告牌的开启时间,每日22∶30至次日7∶30禁止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