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LED显示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LED显示屏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共六包
第一包:LED显示屏(1套);第二包:电子显示屏(1套);第三包:电子显示屏(1套);第四包:LED显示屏(1套);第五包:LED显示屏(1套);第六包:LED显示屏(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4(2013)-20-35-G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资质要求
〈1〉所投LED显示屏的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投标人必须提供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所投LED显示屏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提供ISO9001认证、3C认证、RoHS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3月21日—2014年4月3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00-11:0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第三包现场勘察及答疑会时间:2014年4月4日 下午15:00;
第三包现场勘察及答疑会地点:长治南路199号文化苑小区
8、投标时间:2014年4月15日上午08:00—09:00
9、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4年4月15日上午09:00
10、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登记备案。
14、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5、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招标程序咨询人: 刘慧荣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李经纬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第一包技术(业务)咨询人:郑春娥 联系电话: 13835167969
第二包技术(业务)咨询人:杨校长 联系电话: 15834073901
第三包技术(业务)咨询人:郭建军 联系电话: 13835143897
第四包技术(业务)咨询人:李校长 联系电话: 13191050446
第五包技术(业务)咨询人:景建民 联系电话: 13934559717
第六包技术(业务)咨询人:胡永军 联系电话: 13835110876
16、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标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