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公安分局显示器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HGP2014-C013]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受珠海香洲公安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香洲公安分局显示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2014-C013)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P2014-C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香洲公安分局显示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
上述预算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显示器 一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五、供应商资格: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在珠海市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委托售后服务单位,提供服务机构的工商证明或委托售后服务单位的工商证明及双方合作或代理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合作单位及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工商注册地为珠海市的,则视为在珠海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4、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需要在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3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01室政府采购部登记并领取书面谈判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等)。
七、谈判文件公示/下载:附件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3月27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3月28日15时00分-15时30分。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4年3月28日15时30分。
十一、谈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
采购组织机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珠海香洲公安分局
联系人:周玉珊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6-2538223 电话:0756-8640994
传真:0756-2538228 传真:0756-8640855
联系地址: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 联系地址:珠海香洲康宁路33号
厦二楼201室
邮编:519000 邮编:5190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滨支行
银行帐号:44001648635051667940-0004
保证金咨询:2538738、2538703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