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为2014HYG0305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市二道区街道社区文化建设音响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市二道区文化体育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内容与概况
2.1采购内容与数量:音响设备15套;
2.2供货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主次街路;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安装完毕;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预算金额:18.955万元;
2.6质量标准:符合该行业国家统一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所需经营范围;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供应商于 2014年3月10日到2014年3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30(节假日休息)到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如果是生产厂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如果是经销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还应携带设备经销吉林省或长春地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复印件;(同一品牌只接受最先报名的经销商);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由二道区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行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期限内);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 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谈判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谈判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3月20日9:30分,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到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906会议室。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采购项目的谈判将于2014年3月20日9:30分在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906会议室公开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3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叁 仟元谈判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二道区文化体育局
单位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政府自由大路5379号
联 系 人: 宋丽新
联系电话:0431-8468772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 位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
联 系 人:周三
联系电话:0431-86793111
传 真:0431-86793997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