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LHZB2014-177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569号
联系方式:029-8229575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029-88228899转692
五、项目内容和要求:
项目内容: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3、代理商必须提供交换机、电视机、投影机、办公电脑的原制造厂商授权书(制造商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及原厂服务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1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六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寄,须另作证明。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3月2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4年3月26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权玺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228899转692/029-8822567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紫薇支行
账号:10201681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