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采标(2014)谈字01-2号
各供应商:
我方接受丹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委托,拟对丹阳市医保中心视频监控设备租赁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丹阳市医保中心视频监控设备租赁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标书编号:丹政采标(2014)谈字01-2号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丹阳市医保中心拟建设中心端视频监控,本项目为视频监控设备租赁及维保服务采购,设备租赁服务期限为叁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负责租赁设备、网络的安装调试;
2、租赁期内的每月设备巡检、设备维保;
3、租赁期内的所有设备、材料更换等其他服务。
4、所有租赁设备必须全新。
5、提供每天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和维保服务。
四、供应商应具有的资质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能力;
3、供应商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资质;
4.供应商必须遵守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0%;第二年付合同价的20%;第三年付合同价的40%;余款作为质保金,期满后付清。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使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加密锁进行网上报名。
【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加密锁办理时间为: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公休日除外】
2、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1日【北京时间 8:30】--2014年2月28日 【北京时间23:59 】
七、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需交纳5000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形式递交,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开户名称: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分理处;
帐号:1104022029000124519
★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同时提交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3月4日上午8:30-9:00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3月4日上午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九、谈判时间: 2014年3月4日上午9:00
十、谈判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管飞成 采购人联系人:谭辉军
电 话: 0511-86906230 电话:0511-88033266
传 真: 0511-86906232
十二、备注:
1、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2、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若有特殊原因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不含开标当日)以书面形式致函(采购代理机构)。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诚信考核一次,连续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查看。
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