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广播电视台采访用摄像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开封广播电视台采访用摄像机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开封广播电视台,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广播电视台采访用摄像机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YFZ[2014]-121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该项目采购清单内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包括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2.5质量标准:合格;
2.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3 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4 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5 供应商自2011年2月1日以来具有两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合同额100万元(含)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监督办公室办理的《廉洁承诺书(投标人)》。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8日至2014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 00时,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宋城路92号)12号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廉洁承诺书等资料。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3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开封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371-2362600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174号农资大厦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573717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