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庆元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就庆元县举水乡月山历史文化村落重点村保护利用大礼堂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能提供所需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QYZFCG2015-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大礼堂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等(具体数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预算指导价:人民币152.4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供应商;
2、具有供货、安装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对提供的设备及系统提供全面长期优质的售后服务;
3、具有中国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证书音响二级、灯光二级、舞台二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
1、报名方式:2015年1月7日16:00前将保证金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庆元县政府采购与安装项目投标报名表》传真(0578—6271192)或送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路3号)。
2、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5000元,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同时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账号:201000015435743;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八、招标文件:可通过网上下载或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月9日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源镇市场路3号二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月9日9:30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业务咨询:
联系人:胡光升、吴建平;联系电话:0578-6271191 、0578-6196556
传 真:0578-6271192
庆元县举水乡人民政府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