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共产党灵石县委员会宣传部、灵石县森林防火应急分队、老干部局、尹方小学、王禹小学、看守所的委托,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规定,询价采购舆情监控系统、锅炉、床上用品、少年宫器材及医疗设备等。欢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销售采购所需的货物,且有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4】115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舆情监控系统、锅炉、床上用品、少年宫器材及医疗设备等购置安装项目
三、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四、招标内容:
第一包:舆情监控系统;舆情监控系统1套、网络评论员管理系统1套、服务器3台、路由器1台、服务器机柜1台、KVM切换器1台、UPS1台等购置安装;
第二包:锅炉;1吨燃气热水锅炉(采暖用)1台、0.5吨燃气热水锅炉(洗浴用)1台、全自动软水器1台、板式换热器(采暖)1台、容积式换热器(洗浴)1台、全自动定压补水装置(采暖系统)1套等购置安装;
第三包:床上用品;四件套2140套;
第四包:少年宫器材等;德育类、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其他类等;
第五包:少年宫器材及办公设备等;科技类、艺术类、德育类、体育类、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1台等;
第六包:医疗设备;制氧器1台、血压计2台、输液椅1支、心电图机1台。
五、投标人报价时必须提供满足上述参数要求的产品,必须注明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否则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六、各潜在投标人必须根据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选择相应包段,但营业范围必须载明所有采购的货物。
七、“三包”内容按国家规定办。
八、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第一、三、四、六包:7日内,第二包:30日内,第五包:15日内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具体供货安装调试时间,否则废标);
2、地点:甲方指定。
九、验收方式:由供、需双方共同验收。
十、付款:第一包: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剩余的10%在六个月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时全部付清;第二、四、五包: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剩余的10%在一年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时全部付清;第三、六包:全部到货经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十一、请挂号件回复或密封(封口处必须标名项目名称及采购文号并加盖公章)送达《询价采购货物一览表》,并附经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必须载明所有采购的货物)、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锅炉制造安装许可证B级以上(含B级)(仅限第二包)、晋中市燃气器具气源适配合格证(仅限第二包)、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2014年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的银行转账通知单复印件、纳税证明:投标人2014年连续三个月的国税或地税收税凭证复印件、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第十八项)、法人或被授权人姓名、电话等,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十二、投标文件规格幅面必须(A4),并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顺序,必须统一编目、编码胶装成册,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询价采购货物一览表》中除法人签字外,其他必须打印,不得手写,否则导致废标。
十三、询价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4年12月12-1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17:00(节假日除外),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十四、询价文件领取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第2-8项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5、锅炉制造安装许可证B级以上(含B级)(仅限第二包);
6、晋中市燃气器具气源适配合格证(仅限第二包);
7、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2014年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的银行转账通知单复印件;
8、纳税证明:投标人2014年连续三个月的国税或地税收税凭证复印件。
十五、询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00元(售后不退)。
十六、询价招标文件投递时间、地点:2014年12月12-18日(节假日除外)下午17:00前寄至或送达到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届时公开比价,按照综合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商,并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供货商签订合同。
十七、中标结果请投标人登陆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和灵石县政府采购网查询。
地 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联 系 人:郭先生、师女士
邮 编:031300
联系电话(兼传真):0354--761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