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枣庄三中校园电视台及录播教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定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山东省枣庄市第三中学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枣庄三中校园电视台及录播教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ZZGPTP-2014-119-1
五、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
包号 |
名 称 |
A |
校园电视台设备采购 |
B |
录播教室设备采购 |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A包:需提供高清手持摄像机及肩扛摄录一体机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B包:需提供录播系统核心产品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及质保函原件;录播产品具有CCC认证证书、并经过中央电教馆鉴定并颁发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录播产品的生产厂家需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时间: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9日16:00止
地点: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市中区振兴南路73号沿街门市二楼)。
售价: 200元/包,不采用邮寄方式。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供应商资质要求里的其他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12日下午14时(北京时间)
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号开标室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芳
联系电话:0632-8892188 13127217171
邮 箱:SDFZZBZ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