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宾阳县公安局委托,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平安宾阳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平安宾阳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BYGKFW2014-01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1800.00万元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企业投资、公安租赁使用、财政付款方式建设。即前端设备、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储存设备、传输及网络设备、光纤线路及运营的经费全部由中标企业先投资,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租用,合同期间维护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合同期五年,县财政将租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由县公安局按月支付租赁费用,每月租赁费为中标总价/60个月,在合同期间内中标企业全部负责该项目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含下属子公司),生产或经营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设备及软件和服务。
3、具备有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基础电信运营商或其授权的下属分支机构(含下属子公司);或具有广西(南宁市宾阳县)本地光缆网络资源的网络传输服务供应商资格且光缆网络覆盖到宾阳县16个镇。
4、不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运营商资格的,须提供与具备有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基础电信运营商针对本项目的光缆线路租用业务合作意向书或证明文件;不具备广西(南宁市宾阳县)本地光缆网络资源的网络传输服务供应商资格的,须提供与具有光缆网络资源出租能力且光缆网络覆盖到宾阳县16个镇的广西(南宁市宾阳县)本地网络传输服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签订的光缆线路租用业务合作意向书或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5:3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县政府大院内)
3.购买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③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的)或具有广西(南宁市宾阳县)本地光纤网络资源的网络传输服务供应商资格且光纤网络覆盖到宾阳县16个镇的证明材料;⑤无第④款材料的投标人按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点提供光缆线路租用业务合作意向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本(不含其它资料费)刷卡不收现金,售后不退。
5.联系人:严赞邦
6.联系电话:0771-8257701
7.本项目不受理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4日11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六、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4日11时
开标地点: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二楼交易厅
七、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宾阳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广西宾阳县
联系人:杨东伟
联系电话:18078101166
八、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罗小凤
联系电话:0771-8253026(传真)
九、质疑电话:0771-8257701
投诉电话:0771-8231525
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