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榆林市委党校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榆林市委党校采购液晶拼接屏及教学录播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市委党校采购液晶拼接屏及教学录播系统。
二、采购项目编号:YLCGS2014-040J
三、采购人名称:榆林市委党校
地 址:榆林市委党校
联系人:丁丽丽 联系方式:1380912822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二街原榆林宾馆2号楼4楼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液晶拼接屏及教学录播系统;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谈判内容》。
项目用途:项目完成后学校的电子化教学设施能上一个新台阶。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六:投标人须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原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4、液晶拼接屏拼接软件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的复印件;
5、液晶拼接屏显示单元需提供CE、CB证书复印件;液晶拼接屏多屏处理器需提供RoHS、CE、CB证书复印件;
6、录播主机需提供CE、FCC、RoHS证书复印件;
7、投标商需提供所投产品(液晶拼接屏、教学录播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投标时不必出具授权书)。
2.2 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的特别提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核分为初审、复审。
2.2-1、初审: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提供上述(1)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人出具购买标书经办人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初审。初审合格方可购买标书。
2.2-2、复审:
(1)上列(1)-(7)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条件,招标现场按照投标资质要求提供资质文件(不能提供资质文件原件的,可提供须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影印件),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
(2)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单独分装资格证明文件,以备审核。
(3)投标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时止(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2417室)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购买谈判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发送)。
4、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初审合格,向综合科现金或转账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5、标书发售:李亚玲 陶 珊 联系电话:0912-6082683;
八、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6日上午9:30时前;
2、谈判时间:2014年12月16日上午9:30时;
3、谈判地点: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化招标大厅(原榆林宾馆院内西侧)。
九、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柴瑞科 曹磊
联系电话:0912-328647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榆林西沙支行
账 号:1028 1705 7898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