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卫生学校的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卫生学校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计划编号:包组一:珠财采计X[20141107]-2209号;包组二:珠财采计X[20141107]-2208号。
二、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卫生学校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 项目预算金额:
包组一:珠海市卫生学校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一),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此为本项目投标报价上限,投标报价超过上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包组二:珠海市卫生学校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二),人民币壹拾伍万叁仟玖佰零壹元整(¥153,901.00)。此为本项目投标报价上限,投标报价超过上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标法。
五、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六、 采购内容及数量:珠海市卫生学校监控系统采购项目1套。
七、 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如非主要货物(前端摄像机、NVR、高速球、高清解码器、网络交换机、拾音器)的生产厂家,则须具有主要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评标时核查);
4、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
九、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投标报名时间:自2014年12月1日8:30起至2014年12月5日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十、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户 名: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2日15时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
3.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2日15:00。
4.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
十二、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刘科长 |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 |
办公电话: 13823083162 |
办公电话:13427795583 |
传 真: |
传 真:0756-3323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