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薛城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薛城区人民法院计算机及庭审紧急系统等货物采购
四、项目编号:XZC2014-HWGK-23
五、采购内容及说明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包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备注 |
A1 |
复印机、计算机、庭审紧急系统、防磁柜、安防系统机关大院用、硬盘、机柜、扫描仪、办公楼、审判楼网线及电话线改造、会议室投影设备、高清监控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A2 |
高清科技法庭 |
六、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能独立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且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费用:
1、时间:2014年11月26日—2014年12月2日每日09:00—16:00
2、发售地点: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枣庄高新区光明西路安侨国际写字楼B座五楼)
联系人:张晶 电话0632-8637007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
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八、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2014年12月17日 9:30整(北京时间)
地 点: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薛城区泰山南路)。
九、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7日 9:30整 (北京时间)
地 点: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薛城区泰山南路)。
十、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晶
联系电话: 0632-8637007
电子邮箱:sdc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