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黄金周、“双11”等节假日 ,电商们总是吆喝着促销。不过,据网友吐糟,很多网店促销,还存在不少虚假打折、赠送假劣商品等问题。对此,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商家在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情况下,不得标称“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促销中附赠的商品,也应提供“三包”服务。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共31条,首先规定组织者应对经营者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核实,要在网站显著位置事先公示集中促销活动的促销期限、促销方式和促销规则等信息。
意见稿要求经营者将促销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数量、质量标准、使用时限、使用条件、配送方式、配送价格、配送时限、促销规则的限制条件、促销范围外的商品或服务等信息向消费者公开。广告、宣传应真实准确,不得对商品和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针对公众关心的价格问题,意见稿要求商家不得虚标促销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如果在集中促销前提高价格的,应向消费者说明。
意见稿要求经营者在促销的商品或服务销售完毕后,应在促销页面、购买页面及时告知消费者。如果因商家原因导致交易未能达成,商家应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
对于促销中附赠的商品,意见稿要求商家也应提供“三包”服务。在促销活动中发放优惠券的,商家应标明优惠券的使用条件、方法和时限。商家单方改变优惠券使用条件、方法和时限的,应告知消费者,但增加消费者权益的变更除外。有奖促销时,商家不得虚构奖品数量和质量,不得进行虚假抽奖或操纵抽奖。
每到节假日,电商和卖场都和会进行促销活动。卖场促销,消费者可以实际体验,使用产品。赠送的礼物也能一目了然;在电商方面,由于看不到真实产品,但产品价格往往比卖场要实惠很多,或者有部分电商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再进行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淘宝商有很多。
而《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内要求网络电商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不得与实际不符。这不仅能规范电商行业销售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不论是购买促销的衣服、水果、鞋帽、手机、空调或者电视机产品时,能够明明白白消费,得到真正的实惠。如此周而复始,也将有利于网上销售平台的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