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和司法所联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林州市司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LCG2014-334-167
2.2项目地点:林州市;
2.3采购内容: 该项目包括清单内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包括采购、辅助材料、预装软件、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4供货期:7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单位须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三级以上安防资质(含三级),具有相关的成功案例,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所投产品要与前期产品平台完全兼容,同时提供便捷详实的本地化售后服务计划和承诺(售后服务要求2小时响应、4小时达到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所有设备均要求免费上门服务,免费安装调试,不低于1年的质保期限,质保期内实行无条件免费更换和维修);
3.3供应商报名前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18日17时前,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从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 12 月 3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注意事项
7.1、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备案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中心公告”栏目中《关于企业备案的通知》)。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
7.3、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7.4、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7.5、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7.6、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内容。
7.7、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无记名形式提出质疑,如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司法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637200837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9669
监督电话: 0372-6282628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