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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法院网络升级维护数字审委会系统及监控设备采购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4-11-20 作者:pjtime资讯组

    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通许县人民法院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通许县法院网络升级维护、数字审委会系统及监控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4﹞021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网络升级维护、数字审委会系统及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2、资金来源:单位经费。

    3、技术要求:为保证项目建成后实现与法院现有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无缝挂接和安全性运行,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现有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厂家(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数据联调承诺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数字审委会系统软件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具有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特殊情况可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查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至开标时间止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格要求中需要年审的证件,应提供加盖年审章的证书或附其他证明已经过年审的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4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4 年 11 月14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心(二楼东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纳,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前需交纳:1、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

    2、资信保证金:陆万肆仟元整。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2 月3日上午9点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通许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371—24935515

    代理机构: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22305169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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