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灵宝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采 购 人:灵宝市人民检察院
2、项目名称:灵宝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FDZB-2014-666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投影仪1台,会议用显示终端1套,摄像头1个,幕布1个,音箱4只,功放1台,电容式会议话筒5只,手持无线话筒1套,电源时序器1台,电视支架2个,吊架1个,简易机柜1个,接插件1批;(产品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6、采购总金额:115450.00元;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资质,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4、投标人近3年内在国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无行贿受贿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且验资合格者,请于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市治黄局对面)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二年采购类似项目的业绩2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委托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法人代表人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2、询价文件的获取:询价文件售价5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2日)
3、 采购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供应商在报名时需交纳采购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采购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693989518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98-8859666 15039899997
地 址:灵宝市工业西路治黄局对面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