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文化宣传办公室
二、采购代理单位:临沂宏丰招标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计划编号:LGWXB20141008
四、项目名称:临港经济开发区清华湖广场电子显示屏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LYHF-2014-018
五、采购内容:
LED户外显示屏设备4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LED屏制造商近三年内临沂市境内20平米或以上户外LED显示屏业绩
合同至少五份。需注明项目安装地点及业主联系方式,中标之后配合使
用方考察。
2、LED屏制造商为山东省内或在临沂市内设有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
省内常驻售后服务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
3、LED屏制造商在山东省内设有备品备件库及产品维修地点,提供营
业场所面积证明。
4、LED屏制造商需具备城市与道路照明三级或以上证书。
5、LED屏制造商需具备3c认证,高新企业认证。
6、投标人若不是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原件开标
现场备查)。
7、所投产品需具备稳定性,在省内有大量项目应用案例并有常驻售后
服务技术人员。具备先进性,制造商自身具备研发能力,有一定的研发
成果。产品可拓展性强,具备技术升级能力,如有需要可进行远程控制
升级。
8、LED视频处理器厂家需具备3C认证、中国环境标准十环认证证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国家级高新技
术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2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查询委托书;
以上资料原件单独提交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红色公章。只
有递交合格报名材料的单位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八、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及时间: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21日—2014年10月27
日(每天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份,售后不退。
2、地点:临 沂宏丰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代
理机构)。
3、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1日14:30,过时不予受理。
九、开标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会议室
室(327省道与坪壮路交会处)
十、本项目联系人:杨芳 联系电话: 18763792769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