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清县梅城镇中心小学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XFZB-2014-55(2014闽清财购计[057]号) 2、招标项目内容:闽清县梅城镇中心小学录播及视频系统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录播及视频系统 |
教学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批 |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
闽清县梅城镇中心小学 |
18905023273 |
闽清县 | |
3、预算资金:32.00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4-10-15至2014-10-30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2楼(汽车南站旁,汉庭酒店二楼) |
6、联系人: |
刘晓燕 |
7、联系电话: |
0591-88002309 |
传真: |
0591-88002309 |
公司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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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fjxfzb@126.com |
8、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若有其他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副本可用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4-11-06 09:3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4-11-06 09:3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汉庭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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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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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10002621197001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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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4-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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