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常德市地税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常德市地税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采购项目
二、委托代理编号:HNHX-20141002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1、采购内容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1-1 |
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单元(MCU) |
1台 |
具备扩展能力 |
1-1-2 |
录播服务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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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可视调度保障系统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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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视频会议终端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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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高清摄像头 |
1台 |
小会议室增加1个摄像头 |
1-1-6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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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高清电视机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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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市局小会议室改造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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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视频会议终端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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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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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
高清摄像头 |
1套 |
大会议室增加一个摄像头 |
1-1-12 |
市局大会议室改造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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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
视频会议终端 |
1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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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
可视调度保障系统 |
1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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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不分包投标,投标人不得对项目中某一产品进行投标,否则报价将会被拒绝。
2、采购预算:220万元
3、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或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供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根据财库﹝2014﹞90号文件本项目所投高清电视机须为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提供相对应的“第十六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当页复印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10月16日起至2014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01室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九、招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4年11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地址:湖南省天心区友谊路388号
电话:0731-88188769
联系人:杜利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17室
电话:0731-82204733
传真:0731-82190430
联系人:潘姣姣
2014 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