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剑川县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采购人委托,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剑川县金华镇、鹤营线智能交通监控系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实施本项目资质的且有类似项目经验,有一定实力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招标编号:dlzb2014-31
二、招标内容:共有 1 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A标段:路面科技管控项目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 |
单位 |
1 |
区间测速系统 |
2 |
套 |
2 |
高清卡口测速系统 |
1 |
套 |
3 |
违停自动抓拍系统 |
8 |
套 |
4 |
电子警察系统 |
8 |
套 |
5 |
信号控制系统 |
2 |
套 |
6 |
指挥中心大屏显示系统 |
1 |
套 |
7 |
后台硬件及设备 |
1 |
套 |
三、供应商资格:具备安全技术防范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四、招标文件发放事宜
l、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必须 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
A、企业法人授权前来领取谈判文件的介绍信原件(企业法人前来领取则不需);
B、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C、加盖鲜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D、由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验证并出具的投标人具备将卡口、违法抓拍、视频监控等设备接入交警部门在用云南省公安交通监控设备管控平台、云南省道路交通非现场执法证据处理系统、全国机动车稽查布控系统能力的证明文件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前述资料各1份作资格审查用,除特别注明外,所有复印件盖章有效。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时间:2014年10月15日上午8:00至2014年10月22日下午17:30之间领取,节假日和午间正常休息(本次招标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1、递交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2、递交时间:2014年11月5日14:00至14:30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拒绝接收。
六、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l、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2、开标时间:2014年11月5日14:30开始。
七、投标保证金: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竞标必须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标准为: A标段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只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递交形式采用网上银行汇款或银行转帐形式(不接收现金,不接收转账支票,不能以基本账户以外的账户递交),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 项目A标段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一工作日(2014年11月4日)16:00时之前。未按前述要求提交或汇款账号错误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向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单独提交“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转帐支票进帐单复印件、网上银行汇划凭据的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八、本次招标信息发布指定站点(本招标文件中简称指定站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下述3个站点,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3天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一)法定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
(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
九、采购人:剑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杨能坤
联系电话:13887248186
十、采购代理:
地址: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71000
本项目经办人: 杨女士 原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872-4521300 0872-219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