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虹口区教育校产基建管理站委托,就虹口区教育局高清智能演录播系统第二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编号:HKJYJCGSH2014-015
项目名称:虹口区教育局高清智能演录播系统第二批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包括:
1、项目概述:本项目计划在虹口区教育局所辖学校建设3套数字化课堂高清精品示范教学/全自动演录播系统以及课堂教学网络直播/点播综合应用管理平台。
(供应商应投报以上所有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份)
注: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2、采购范围:包括上述系统及设备在内的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
3、竣工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需求 。
4、演示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开始前提供投标设备出样演示。(具体演示时间、地点等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3、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主要产品(高清智能演录播系统)的最终制造厂家,或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指定唯一供应商。如果制造厂家自己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不得再授权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厂家自己不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可授权唯一供应商参加投标;
4、供应商必须具有投标之日起最近两年内教育系统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上海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认定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审核时以上海政府采购网已登记、记载情况为准,网址:www.zfcg.sh.gov.cn】(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代理商提供所投报产品(高清智能演录播系统)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提供类似项目实施业绩及合同原件(至少两项,且合同单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
注:以上证照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售价
供应商可于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到上海市长宁区可乐东路168号2楼(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4年10月21日上午10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统一解答。代理机构将于2014年10月21日下午16点前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6日(周四)上午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区可乐东路168号2楼)。
九、2014年11月6日(周四)上午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于上海市长宁区可乐东路168号2楼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采购单位:上海市虹口区教育校产基建管理站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630弄6号
联系人:郭春华
电话:65530882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可乐东路168号2楼
电 话:62616117*2098、1018
传 真:021-62610057
联系 人:冯晓明
虹口区教育校产基建管理站
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