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受汝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经有关单位批准,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汝阳县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采购编号:汝采购[2014]026号
2、招标内容:舞台灯光、音响设备一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3、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有供货能力的供货商。
4、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必须提供,开具日期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盖章有效,售后不退。本次公开招标免收招标代理费和中标服务费。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13日-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照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办公楼4楼)。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4日下午3:00。
9、开标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6楼开标室。
10、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9-68210917 68216585(传真)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段先生 15037989555
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