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就“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相关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LNZB-GJZ2014-197-02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包括:省局现有2个会场、各市级国税局13个分会场、各县区级国税局137个分会场、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个会场的MCU、视频终端以及其它外围配套设备的软硬件采购、到货、安装集成、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培训等,服务期五年。具体设备如下(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
序 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数量 |
1 |
MCU |
15 |
2 |
视频终端 |
152 |
3 |
可移动一体化终端 |
2 |
4 |
摄像设备 |
154 |
5 |
显示设备 |
151 |
6 |
配套设备 |
33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拟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投标人投标。投标产品应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集成商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产品应为其代理的原厂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流成熟产品。集成商参与投标的,应具有核心设备(MCU和视频终端)原厂商唯一授权书及服务承诺书。
3、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指MCU和视频终端)只能由一家投标人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6、投标人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
7、本项目核心设备(MCU、视频终端)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必须提供国产化证明。
8、MCU、视频终端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9、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等管理规定)。
10、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格条件。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1、 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从2014年10月13日起至10月20日止;每天9:00-11:30、13:30-16:30(节假日休息),接受各拟投标人的报名,同时向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如需邮购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公司详尽的信息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11房间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电子版本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1、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晰),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只有递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才有权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
招标人: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栾洋
联系电话:024-23185197 传真:024-23185469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号 邮编:1100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联系人:徐 佳
联系电话:024-23384545-801 传真:024-23384545-808
Email地址:lngcgjc@163.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所有款项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06135601040003330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