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三角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光纤电路建设租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4年10月11日起至2014年10月17日五个工作日<文件点击下载>。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3GZTP01C10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光纤电路建设租用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项目采购预算: ¥216万元;
2、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如下本国服务:
序号 |
项目名称 |
租用时间 |
数量 |
1 |
中山市三角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光纤电路建设租用项目 |
6年(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 |
1项 |
备注:本项目为国内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对上述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须取得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确认,且需具有国家电信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光纤、出租电路等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
4.投标人近3年内(即从2011年09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投标人须携带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0月11日起至2014年10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1日15时0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0月31日15时0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
地 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 39号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 13823923183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联 系 人: 李小姐,秦先生
电 话:0760-85311329 020-37816279
传 真:0760-85311329 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