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等四家单位视频监控平台、电梯维护、办公设备、无线网络建设及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信息工程咨询院、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枣庄市公安局等四家单位视频监控平台、电梯维护、办公设备、无线网络建设及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GPGK-2014-115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为枣庄市公安局等四家单位视频监控平台、电梯维护、办公设备、无线网络建设及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对标包分解响应;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共分八个标包,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标包 |
项目内容 |
A1包 |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视频监控平台升级改造 |
A2包 |
枣庄市公安局办公设备 |
A3包 |
枣庄市公安局电梯维护保养 |
B包 |
枣庄市信息工程咨询院政务外网无线网络建设 |
C1包 |
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营业执照 |
C2包 |
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UPS机房等项目 |
C3包 |
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示所需硬件 |
D1包 |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安全工程) |
D2包 |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网络工程) |
五、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A1包:①需提供监控全系列设备、视频会议设备、服务器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②为保证视频会议系统的正常使用,必须提供厂商出具的所投视频会议终端与目前枣庄市局、峄城分局可视指挥调度系统的MCU互通互控的证明文件(非分局可视指挥调度系统生产厂家需额外出具与分局可视指挥调度系统生产厂家MCU互通互控成功的案例证明原件,案例证明文件需加盖原案例用户公章);③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外地安防企业(枣庄地区以外)需提供枣庄市公安局开具的验证、备案证明;④提供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A3包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乘客电梯、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枣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维修保养备案证明文件;
4、B包供应商具备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提供主要设备(磁盘扩展柜、光纤交换机、服务器配件、移动办公软件、网络测试工具、磁盘阵列、虚拟化软件、备份软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需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5、D1、D2包供应商需提供所投设备(防火墙、交换机)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书,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0月11日—2014年10月16日每日08:3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办理)
发售地点:山东龙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市中区文化西路枣庄市图书馆六楼业务部)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根据相应标包要求提供)、厂家授权书(根据相应标包要求提供)、成功的案例证明(A1包)、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
七、投标截止暨开标时间:2014年11月6日9:30时
开标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八、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葛彩娟
联系电话: 0632-3192188 3191678
山东龙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