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800平方米演播厅灯光音响和简易电视转播车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800平方米演播厅灯光音响和简易电视转播车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 PZC2014-5962Ag-42620
2.3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标包划分:A包:演播厅灯光设备;
B包:音响设备及电视转播车改造;
2.5 供货期: A包:15日历天;
改装期: B包:50日历天;
2.6项目主要采购内容:
A包:演播厅灯光设备采购
B包:音响设备采购、电视转播车改造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招标采购内容。
3.3 A包:供应商须具有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投标人需具有2011年10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 9日~2014年 10 月 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
4.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A包供应商须具有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2011年10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到平顶山市中兴路长安宾馆三楼会议室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平顶山市长安宾馆三楼会议室。
4.4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单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0日9点整。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695798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15225023770
传 真:0375-6199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