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号:(2014)部门020号]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财政局的委托,对LED电子屏、智能卡车辆管理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D2014-GZ-J001
(二)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一 |
室内全彩同步视频LED电子屏 (国产产品) |
1 |
套 |
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
二 |
智能卡车辆管理系统 (国产产品) |
1 |
套 |
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
(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品目一: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响应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正本中授权书放原件、身份证放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LED电子屏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LED电子屏有效期内的3C认证证书。
品目二: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响应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正本中授权书放原件、身份证放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智能卡车辆管理系统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四)谈判文件的购买时间:2011年1月22日至2014年2月10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响应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伍佰伍拾元整,品目二: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否则响应无效。。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4年2月11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中心,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法: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赣州市财政局
地址: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9-115号 地址: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电话:0797-8160099 电话:0797-8132686
传真:0797-8160099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人:彭丽珍
邮箱:gzjd10@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长征大道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99210906534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