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威创股份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3-201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3]2458号),公司被认定为“2013-201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中关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威创2013、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将减按10%征收,公司将尽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落实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威创方面表示,公司此次可享受的税率优惠政策将对公司2013-201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影响数额尚不能准确预计,但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