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相城大队苏州市相城大道及采莲路交通监控项目的招标公告
标号: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相城大队
苏州市相城大道及采莲路交通监控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相城大队的委托,就其单位的苏州市相城大道及采莲路交通监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SZQY2013-XC-G-004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苏州市相城大道及采莲路交通监控项目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8、投标人具有A)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和建筑智能化设计资质,或B)建筑智能化施工与设计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书面承诺);
10、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又未能提供相应担保;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12、2010年1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项目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4、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
15、投标人必须在苏州本地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和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需要提供在苏州市工商管理局备案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有能力在苏州市提供长期服务;
16、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的营业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资格要求中的8、9、15条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材料。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承诺书。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13年 10 月 11 日,每天上午9:30至下午16:00时(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售 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 10 月 25日下午13:00-13:30时
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 10 月 25日下午13:30时整
接收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
接收人:公证处工作人员
六、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 10 月 25日下午13:3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单位: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周丽娟、陈良亮
联系电话:0512-65981698
传真电话:0512-65981698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时间:2013年 10 月 9 日上午09:30时
答疑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南路125号3幢9楼
竣工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120 天内完成。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66000元整)
采购单位联系人: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相城大队
联 系 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67080263
九、监督部门: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2-67591006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江苏省政
府采购 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 9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