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9月2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当日与深圳市兆驰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兆驰股份”)达成业务合作意向。双方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预存服务费送智能云电视”等具体的方式实施合作。同时华数传媒将授予兆驰股份代理销售华数服务产品。
本次合作中,兆驰股份负责以阿里云OS为操作系统的智能云电视终端的研发、设计与制造,华数传媒负责提供云电视运营服务。后续双方将制定具体营销计划,共同推广智能电视服务。合同期限暂定为两年。
华数传媒表示,此次合作拟采用服务与终端产品相结合的运营模式,有助于公司丰富营销手段,进一步开拓市场,但由于市场推广及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实际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合作只是公司扩大市场营销的方式之一,不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
在我国,电视的影响范围远超过电脑和手机,尽管如今人们获取资讯的方式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电视仍是不少人消磨时光时最重要的一块“屏幕”。除此之外,许多人下班回家后的第一件事,也仍然是打开电视,或看新闻或看电视剧,无论其在家做什么,电视那块闪烁的屏幕和其发出的声音都是家中不可缺少的背景。
然而,与电脑和手机相比,电视在互动性和自由选择节目方面受到很大限制。比如,人们可以通过论坛、微博对某一新闻节目或者社会事件进行评价,并与其他网民交流,这一点电视无法做到。目前,众多互联网企业已凭借上述优势笼络了大量手机和电脑用户,而他们对用户数量更为庞大的电视市场觊觎已久。
从小米到乐视,从快播到百度,多个互联网公司陆续进军电视领域。随着互联网上影视资源越来越丰富,目前已有大量在电视上观看影视剧的用户转移到在网上观看。据艾瑞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网络视频用户数量已达到4.9亿,视频已超过搜索引擎成为国人的第一大网络应用。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作为互联网企业,其在涉足电视领域时与传统电视企业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互联网思维。也就是说,互联网企业更加注重用软、硬件相结合的方式来“占领”电视领域。带有互联网基因的电视产品,将会为电视屏幕带来类似互联网屏幕的全新商业模式,而根据业内人士的预计,大屏的价值将会比原来的电脑屏和手机屏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