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现就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专业高清摄像机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经销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TY-GH-130808Z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专业高清摄像机壹套,手持式存储卡摄录一体机壹套,高清广角镜头壹套,高清非编及配套系统壹套。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服务和货物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8月23日至2013年9月3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30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杭州市金祝北路21号,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9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交至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建国路支行,银行账号: 76108100221349。
投标保证金递交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9月12日 上午9时30分
地点:杭州市马塍路31号省财政厅招待所四楼第四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9月12日 上午9时30分
地点:杭州市马塍路31号省财政厅招待所四楼第四会议室。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出席)。
十一、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茜;联系电话: 0571-89714678、89714728;传真:0571-89714678
采购单位: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人:林方明;电话:0571-87282201。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宋养初;联系电话:0571-85085400。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