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营城子中心小学视频显示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YCG13-G11
二、项目内容:视频显示屏系统(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注:
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内容中的计算机要求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四期)》内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四、供应商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五、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3年8月16日至2013年8月22日起每天09: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室)
六、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2013年8月23日13:30时~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室。
八、谈判时间与地点:2013年8月23日14 :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室。
九、采购人: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办事处
十、采购代理人: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忠金 电 话:0411-86867182
传 真:0411-86867182 电子邮箱:hongyu2715933@126.com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大同支行 340020060930001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