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采标(2013)谈字29号
我中心接受丹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的委托,拟对丹阳文广新局文化广场阅报栏、电子显示屏、广场标识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丹阳文广新局文化广场阅报栏、电子显示屏、广场标识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标书编号:丹政采标(2013)谈字29号
三、项目规模:43.278万元
四、采购内容:阅报栏、电子显示屏、广场标识
五、供应商应具有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商品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投标人必须遵守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0%,质保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价的10%。
七、报名方式、标书获取及时间:
1、报名方式、标书获取:
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下列材料,否则将不予接受。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 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U盘
2、报名及标书获取时间:
2013年08月09日-2013年08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公休日除外);【超过截止日期将不予接受】
报名及标书获取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八、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交纳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形式递交,采购中心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开户名称: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分理处;
帐号:1104022029000124519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同时提交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08月23日【北京时间:08:30—09:00】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 年08月23日【北京时间: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十、谈判时间:2013年08月23日【北京时间:09:00】
十一、谈判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马蔚华 采购人联系人:邓军
电 话: 0511-86906230 电 话:0511-86917012
传 真: 0511-86906232
联系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十三、备注:
1、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2、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若有特殊原因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不含开标当日)以书面形式致函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自2012年1月起建立诚信考核档案,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诚信考核一次,连续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