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产品制造商需具备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符合标准:ISO9001:2008,GB/TI9001-2008;通过认证范围:电子音响产品的设计、生产和服务;
2.所投产品制造商需具备有效的《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符合标准:ISO14001:2004,GB/T24001-2004;通过认证范围:音响产品的设计、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
3.所投产品制造商需具备有效的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绎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资质》(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
4.所投产品制造商需具备有效的中国舞台美术协会和舞台设计师、技师、剧场建筑师国际组织中国中心联合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认证范围: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等级:甲级);
5.非制造商竞标的,竞标人应具有所竞标产品的合法经销资格(提供证明材料),并且还必须提供以上制造商1-4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