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华侨中学拟采购校园广播系统及多媒体设备,根据仙政办[2012]203号文件要求,实行公开选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校园广播系统及多媒体设备
二、采购预算金额:约65万元人民币。
三、代理内容:代理采购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包括编制、送审备案采购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
四、代理费用: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计取(含代理费、专家评标费、场地使用费、交通费及评标期间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
五、报名条件:
1、资质:具备乙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代理资质。
2、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仙游县招投标中心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3、代理机构须在福州市区或莆田市区内注册公司或分公司。
六、报名提交材料
1、政府采购代理资质证书(副本)(须经年检且年检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须经年检且年检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司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复印件未加盖公司公章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造假行为的,将取消抽取资格,并列入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不良记录黑名单。
七、材料递交时间及保证金: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于 2013年7月29日上午10:00时至 10:30时到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仙游县自来水公司五楼)递交相关资料,提前或逾期送达的均不接受,并在提交资料的同时需交人民币 2000元整现金作为保证金(已交保证金的提交缴款凭证,未抽中公司当场退还保证金),抽中公司的保证金在与采购单位签定招标代理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采购过程全部结束后无息退还。
八、选择办法:资格审查小组对采购代理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合格的代理单位中随机抽签确定一家为该项目的采购代理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及监督人员组成。
九、开标地点:被选定代理机构必须进仙游县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组织开标、评标。
十、注意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在抽中后要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完成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备案,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如未能按要求完成代理任务,采购单位有权拒付招标代理费,取消其履约保证金,并列入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不良记录黑名单。
2、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前须向仙游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提供招标文件备案,并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同步发布招标公告。否则,取消其履约保证金,并列入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不良记录黑名单。
3、采购代理机构应按采购单位要求,派熟悉招标业务的人员与采购单位联络开展工作,在代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招投标。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取消其履约的保证金,并列入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不良记录黑名单。
十一、公告时间: 2013年7月25日至7月29日。
十二、抽签地点: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仙游县自来水公司五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4-8290439
仙游县华侨中学
2013 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