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临海市社会视频监控第四期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临海市公安局委托,就临海市社会视频监控第四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临采2013-(GK)087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临海市社会视频监控第四期工程,包括新建监控的施工、维护、设备等。
本次工程按地域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古城江南白水洋上盘括苍小芝桃渚尤溪;
二标段:大洋大田东塍河头汇溪邵加渡涌泉永丰沿江汛桥。
注:投标单位可参加本项目每个标段,但一、二标段不可连投连中。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包括供应能力、施工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供应商或生产厂家;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
供应商应具备的其它条件:供应商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8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8:0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3年08月08日09:00时前,到临海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无法下载请及时联系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也可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到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索取)。
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8日 09:0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公安局8楼会议室(临海市清化路200号)(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提交)。
注:接受投标文件的条件:1、已办理《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2、注册帐户中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七、开标时间:2013年8月8日 09:0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公安局8楼会议室(临海市清化路200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二标段各20万元
交付方式:网上银行转帐、现金、电汇或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歌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102293922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08月08日09:00时(采用汇票时一般需要三天才能到帐,请各投标人提前汇入)。
投标人在上款截止时间范围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必须早于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经确认已收入该专户并到中心开具发票后方可转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管是否注明本项目等信息,均作为企业整体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拥有可用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接到可退还短信)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温馨提示:退投标保证金时,在收款收据发票上的“项目摘要”一栏中推荐写“退还投标保证金”,则投标人帐户中有可用的保证金可随时退还,如注明某项目名称,则只有在该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方可退还。)
十、其他事项:
1、符合本次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应在指定地点进行高清视频监控试运行拍摄测试。测试效果将作为本项目的技术评分因素列入评分项目予以综合打分。
2、招标人将组织全体投标人进行集中测试,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全权授权代表应参加。
3、集中测试时间: 2013年8月1日―2013年8月7日,具体时间由各投标人联系采购人。各投标人需在开标前五天做好测试准备工作(基础施工、杆件及设备安装、调试及在临海公安平台上观看实时图像与录像调用等)。测试的前期准备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
4、进口产品不在本次采购之列;
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规定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进行注册。
联系方式
临海市公安局联系人:蔡先生电话: 0576-8533708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一楼(临海市凯歌路6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6-85280087
传真:0576-8528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