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受刘少奇同志纪念馆的委托,对LED显示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刘少奇同志纪念馆LED显示系统采购
刘少奇同志纪念馆LED显示系统采购项目包括游客中心大屏显示系统和多功能会议大屏显示系统。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BJZC-GK20130608
委托代理编号:CG-WS-20130657
3、项目预算: 908469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为LED制造企业。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 18日起至2013 年8月8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3年8月9日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3年8月9日9:00时。
6.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大厦4楼)。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9000元。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7.3缴纳时间:2013年8月8日16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刘少奇同志纪念馆
电话: 87098688
联系人:孔主任
地址: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镇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联 系 人:曾满文、邓迷迷
电 话:0731-84124838
地 址:芙蓉中路267号东成大厦2804(浏城桥)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蔡锷支行
银行帐号:588557352121 传 真:0731-8412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