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人民法院视频网络监控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坛政采竞谈2013-B0601-004号
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坛市人民法院委托,就其视频网络监控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参加竞标。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金坛市人民法院视频网络监控系统项目
谈判编号:坛政采竞谈2013-B0601-004号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金坛市人民法院视频网络监控系统项目(详细要求见谈判文件)。
三、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大屏、摄像头、交换机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人具有2010年以来同类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规模案例1个,并提供合同(原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谈判单位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供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四、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7月16日—7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金坛市财政局五楼)。
五、谈判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8月7日下午2:00-2:30。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谈判文件接收人:杨先生、张先生。
六、谈判时间:2013年8月7日下午2:30。谈判地点:金坛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9 —82330578、82339221(传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132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参加谈判单位在购买谈判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