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山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务室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33ZZHG0246JO ,采购表编号:2013130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务室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中山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务室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 内容:监控系统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3.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7月18日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3. 具有广东省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明(省外单位须在广东省公安厅技防办备案);
4. 投标人若不是主要设备(台式电脑)制造商,则需提供主要设备(台式电脑)制造商的经营授权及售后服务证明;
5. 在中山市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六、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8月1日下午2:30~3:00。
3)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8月1日下午3:00。
4) 开标时间: 2013年8月1日下午3:00。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3)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八、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十一、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中山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
l 电 话: 梁先生
l 联 系 人: 0760-2318563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l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l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l 帐号:138016516010018025
l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l 电 话:0760-88220300
l 传 真:0760-88383654
l 邮 编:528403
l E - mail:0760520@163.com
l 联 系 人:王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