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精品课录播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CCGP201212-00075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委托,对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精品课录播系统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精品课录播系统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2-12-4146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2-12-4146 300000 0 0 30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价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3 年 07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十、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13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22 分
十一、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3 年 07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十二、发放谈判文件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13 年 07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3 年 07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谈判会时间:2013 年 07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精品课录播系统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
二十、付款方式: 一次付款
合同签订后首付5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余款。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7天
二十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 2、本项目特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合格
二十四、售后服务: 1、设备由投标人提供五年的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期和系统技术支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软件提供终生免费升级服务。 2、保修期内,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投标人上门保修,即由投标人派人员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制定培训计划:系统安装调试的技术跟踪培训,售后根据用户要求的不定期培训,直到用户熟练使用和满意为止,周期为2个月一次的巡检服务等。
二十五、谈判保证金:2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魏子奇 电话:88779602
耿聆 电话:88779607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
项目负责人:张建国
联系电话:0431-85337065
地 址:
邮 编: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