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工艺技术办公室委托,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会议室系统新增会议室群设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2013-B0708-A-066;招标编号:B0708-CMC13N7173
2.本项目共分2个包,采购内容如下:
包号 |
名称 |
备注 |
1 |
发言及扩声设备部分 |
具体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
2 |
投影机及配套设备部分 |
注:投标人必须独立对包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不得仅对包内部分内容投标;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第一包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提供经年检合格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将总部设在北京或在北京有分支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能够及时提供售后服务;
4)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经其授权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发言设备、扩声设备、数字音频处理器)原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所投标设备须为行业内国际著名品牌,为原制造厂商成熟稳定且技术先进的产品(本项目不接受OEM产品投标);
6)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不涉及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等问题的法律诉讼,如果发生诉讼,投标人必须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责任及诉讼费用;
7)投标人必须对本包内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第二包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提供经年检合格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将总部设在北京或在北京有分支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能够及时提供售后服务;
4)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经其授权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投影机设备)原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所投标设备须为行业内国际著名品牌,为原制造厂商成熟稳定且技术先进的产品(本项目不接受OEM产品投标);
6)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不涉及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等问题的法律诉讼,如果发生诉讼,投标人必须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责任及诉讼费用;
7)投标人必须对本包内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7月4日起至2013年7月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在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一号四川大厦西楼)2102B房间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包,如需邮寄另加100元的邮资费用,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标书人自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售后不退。
联系人:杜予京先生联系电话:68991545
6.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7月2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402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塔楼402会议室),并须附有投标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以招标机构为承受人。
7.兹定于2013年7月2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402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塔楼402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
联系人:赵鹏、陈晚、孙晨
电话:010-689912801、68991366、68991820
传真:010-68329810
账户名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编:100818
帐号:778350008269
行号:104100000045